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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005的文章

微笑,承認,曾經的幸福。

「要微笑地承認,曾經擁有過的幸福; 才能面對,未來的,下一次的幸福。」 為了這句話,我很努力地,轉身回想, 我們之間,曾經真實存在過,卻被我刻意忽略掉,的幸福。 其實有的。其實,還是會微笑。 我都忘了。 只是, 三年的時光阿~ 怎麼回憶起來,竟那麼短暫? 深刻的畫面,竟那麼稀少? 曾經感受到被愛的瞬間,怎麼竟想不起來? 有點遺憾哪... 而,我們的幸福呢?到哪兒了呢? 或許是在很久以前的某一刻,就消失了。 或許,就是在我流著淚離開的那個凌晨, 愛,幸福,就已離開。 之後的你,不該再回頭, 之後的我,不該再接受; 之後的你,該去找你要的生活, 之後的我,該去尋我要的幸福。 你和我,我們,浪費了一年的時間,分分合合。 卻沒再愛上彼此。 堅持地握著一條名叫「寂寞」的絲線, 在線的兩端, 執意往反方向各自前進, 沒發現, 絲線越纏越緊, 我們都被寂寞困住, 快不能呼吸....。 「就這麼俯首道再見吧!世間哪有什麼真能回頭的河流?」 可惜,我倆沒能早些明白。 或者,不願明白。 還好,還不晚。 灰心,原來是件好事。 至少我走了出來。 回看曾經有過的快樂與幸福。 不悔、不恨、不哀傷。 已然過去....。 然後, 我真的相信, 下次幸福,就在前方。 面向陽光,伸出手,就是希望! 「而,我愛你, 也不過只是"曾經"愛你而已~」

等待離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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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親手,一步步把我推遠。  我原地,等待誰? 等待離別。 淡忘你那天。☆  ★ 髮如雪,淒美了離別。我焚香,感動了誰? ★  你親手,一步步把我推遠。  推到我無法觸及的距離。  已是無心,可憐了有心的人。  可憐我是有心人。  或許,  害怕被傷害所以不敢付出,  比付出沒有回報,  還要悲哀。  愛情,不該是拔河~  不該,是比賽。  誰先打給誰,誰就輸了。  誰先說再見,誰就贏了。  這不是,我要的愛情。  我要的愛情,很安心。  想念你,就打給你。  想看你,就去看你。  我的朋友,可以和你打成一片。  在你懷裡,我會安穩。知道這個懷抱是我獨享。  在你心裡,我有位置。沒有人可以代替。  即使有一天,我們分開,  也不會後悔。不會後悔曾經遇見你。  有天想起,會感謝我們曾經有過那段愛情。  知道,我們給彼此的,無可替代。  我焚香,感動了誰?  無法感動無心的人。  於是,我站在原地,等待,你走遠。 

人生的公平

人生,或許有很難解釋的公平。 我傷害一個人、然後被傷害,又去傷害下一個人。 我很迷惑。 什麼時候?才能走出真正的自我? 我還在努力,試著走出來。 我知道,自己太衝動。 對不是所愛的人,無法展現溫柔。 太直接、沒有考慮後果,以為自己輸的起。 唉。 我心中,有一片深沉的悲哀, 像沼澤。 怕自己越沉越深, 所以假裝它不存在。 原本可以的, 只要,我什麼都不知道。 然而,我也真的不想知道。 其實,我有點愧疚。 我想,我是把曾經在感情上受過的傷, 發洩再了另一個人身上。 當初,我曾經真心付出, 又換來什麼? 當初,那麼重的傷, 也只有自己明白。 所以,我何必要為其他人的情傷負責? 所以,他自己造成的情傷和委屈,當然要自己承受。我不需不安。 但,我忘記了。 他,是我的朋友。 傷害他,或許等同是在傷害當初的我。 但當時,我只有報復的快感, 卻傷害了無辜的人。 於是,我被傷害。 人生,或許有很難解釋的公平。 這,是我的債。 唉。 我是他的債主。同時更是欠另一個人債的人。 什麼時候,才能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