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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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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這件事,要兩個人都願意才行;但分手,卻只要一個人同意就好。 變心了、不愛了、沒有感覺了, 都不是你不同意, 就能改變的事實。 分手, 其實就在其中一個人決定的剎那, 就以現在進行式發生,並結果了。 哭喊著我不同意,其實什麼也改變不了。 另一個人的心意, 我們能同意 或不同意些什麼呢? 愛情構成的要素,總是要兩個人彼此的喜歡。 當其中一個,不要了、不再愛了、放手了, 這份愛,就已註定要失去。 所以分手,一個人同意, 就好。 你只能好。